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ZX1Z2509130 | 项目名称 | 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A4库物业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11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1、4#库-办公区-1:在租 2、4#库-办公区-5:在租 3、4#库-办公区-2:未租 4、4#库-办公区-6:未租 5、4#库-办公区-3:在租 6、4#库-防火分区L4-1:未租 7、4#库-办公区-4:在租 8、4#库-防火分区L4-3:在租 9、4#库-防火分区L4-2:未租
| 地址 | 1、4#库-办公区-1: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堡街道南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 2、4#库-办公区-5: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G206(威汕线) 3、4#库-办公区-2: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堡街道南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 4、4#库-办公区-6: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堡街道南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 5、4#库-办公区-3: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堡街道南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 6、4#库-防火分区L4-1: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堡街道南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 7、4#库-办公区-4: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G206(威汕线) 8、4#库-防火分区L4-3: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堡街道南深国际徐州综合物流港 9、4#库-防火分区L4-2: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G206(威汕线)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4#库-办公区-1:172.10平方米 2、4#库-办公区-5:177.80平方米 3、4#库-办公区-2:178.60平方米 4、4#库-办公区-6:178.60平方米 5、4#库-办公区-3:177.80平方米 6、4#库-防火分区L4-1:4835.51平方米 7、4#库-办公区-4:178.60平方米 8、4#库-防火分区L4-3:4376.39平方米 9、4#库-防火分区L4-2:5323.73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年(1-3年) |
| 响应有效期 | 3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一年免一个月)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1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1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4%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资产用途限定 | 仓储,物流仓储,物流建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告期满后可转为线下招商,采取谈判、协议租赁等方式进行承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企业国有资产意向承租协议书(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章。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499172 | ||
| 收款信息 | 徐州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营业部 540473434403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徐州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三堡街道南,206国道西 |
| 业务咨询人员1 | 杜辰 | 业务咨询电话1 | 15950531594 |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三堡街道南,206国道西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竞价(一次报价,最高报价者中标)。 注:招标单位设立出租房屋最低保留价(竞租人报价必须高于竞租底价),高于保留价的报价有效,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无效,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情形,若其中一方有优先承租权,以优先承租的方式处理,若没有优先承租权,则采取继续竞价的方式,直至决出最高价。招租单位有权要求对该标的物进行重新竞价,且仍然为报价最高者中标。 2.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