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中药代煎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上海
1.招标条件
中药饮片、中药代煎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称“招标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中药代煎服务项目
2.2本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3本项目服务期: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项目编号:0613-256035186669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2019年12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能提供的饮片品种数量≥1000种。
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2019年12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能提供的饮片品种数量≥1000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7日到2025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1.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2报名材料:
4.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2.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
1、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2019年12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能提供的饮片品种数量≥1000种。
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2019年12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能提供的饮片品种数量≥1000种。
4.3报名审核资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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