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5年高大平房仓库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qt202509-004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2025年高大平房仓库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长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梅园花园2号楼02/202铺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壹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1118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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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凤阳县2025年高大平房仓库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品牌: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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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及相关费用:
本项目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49%执行。收费金额:9000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客运西站8302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55508899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EF%BC%89%EF%BC%8C%E4%B9%A6%E9%9D%A2%E6%8A%95%E8%AF%89%E6%9D%90%E6%96%99%EF%BC%88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EF%BC%89%E9%80%92%E4%BA%A4%E8%87%B3%E5%87%A4%E9%98%B3%E5%8E%BF%E5%8F%91%E5%B1%95%E5%92%8C%E6%94%B9%E9%9D%A9%E5%A7%94%E5%91%98%E4%BC%9A%EF%BC%8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B%91%E7%9D%A3%E8%82%A1%EF%BC%8C%E5%9C%B0%E5%9D%80%EF%BC%9A%E5%87%A4%E9%98%B3%E5%8E%BF%E8%BE%85%E4%BB%81%E8%B7%AF%E4%B8%8E%E4%B8%AD%E9%83%BD%E5%A4%A7%E9%81%93%E4%BA%A4%E5%8F%89%E5%8F%A3%E8%A5%BF200%E7%B1%B3%E5%87%A4%E9%98%B3%E5%8E%BF%E5%8F%91%E6%94%B9%E5%A7%943%E6%A5%B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B%91%E7%9D%A3%E8%82%A1%EF%BC%8C%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50-6367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振兴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政务新区粮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0-672219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凤阳县客运西站8302室
联系方式:1555508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555088990
九、附件
1、分项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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