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公安监所智慧监管巡查预警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DY2025ZB05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可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8F%8A%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www.ccgp.gov.cn)%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F%BC%8C%E4%BB%A5%E8%AF%84%E6%A0%87%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9B%3Cp%3E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09:15(北京时间)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在线参加开标,开标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开标操作手册。
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采购项目“盲评”。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4.本项目落实赞皇县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
5.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