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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新希望城投公司城顺停车场经营管理分公司新老大商、河畔花园地上停车场监控及车辆识别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鸡西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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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新希望城投公司城顺停车场经营管理分公司新老大商、河畔花园地上停车场监控及车辆识别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市新希望城投公司城顺停车场经营管理分公司新老大商、河畔花园地上停车场监控及车辆识别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鸡西市新希望城投公司城顺停车场经营管理分公司新老大商、河畔花园地上停车场监控及车辆识别系统工程;

1.2项目编号:0222GC20250572(HTCL-ZB-255123);

1.3建设内容:鸡西市新希望城投公司城顺停车场经营管理分公司新老大商、河畔花园地上停车场监控及车辆识别系统工程;

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5建设工期:30日历天;

1.6建设地点:鸡西市;

1.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质保期内施工内容);

1.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06821.72元(其中:新大商停车场249,626.72元;老大商停车场185,898.51元;河畔花园停车场271,296.49元);

1.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期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2.3其他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并对成交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2.4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2022年1月1日至今,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1日17时至2025年10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   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1日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00

7.2开标/评审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新希望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467-6205987

本次采购纪检监督联系电话: 0467-6205917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赵盛旭、张婧羽

电    话:0451-82364715 82364697

电子邮箱:hljyxzb5@126.com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账    号:18010000001546324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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