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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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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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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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35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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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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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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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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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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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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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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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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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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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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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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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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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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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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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建6栋高层住宅楼、地下室以及配套小区设施。总建筑面积87457.2㎡;其中1号楼、2号楼建筑面积24076.4㎡,层数26层,建筑高度78m,最大单跨跨度8.6m;3号楼建筑面积11966.92㎡,层数26层,建筑高度77.8m,最大单跨跨度9.6m;5号楼建筑面积12966.63㎡,层数24层,建筑高度71.6m,最大单跨跨度14.4m;6号楼、7号楼建筑面积23091.82㎡,层数26层,建筑高度77.5m,最大单跨跨度9.6m;大门建筑面积227.18㎡,层数1层,建筑高度9.5m,最大单跨跨度8.8m;地下室建筑面积15128.25㎡,层数1层,建筑高度5.4m,最大单跨跨度23.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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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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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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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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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5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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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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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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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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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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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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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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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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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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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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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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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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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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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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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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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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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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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7539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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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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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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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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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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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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虢萌萌,注册编号:桂1452020202100953,身份证号:2304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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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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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越星(身份证号:452229********009X);范挺(身份证号:410411********5558);黎钊图(身份证号:450421********8510);黄年(身份证号:45262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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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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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联发臻境二期工程;2、威宁青运村(地块一、地块二)1#-3#、5#-13#楼、15#-23#楼、25#、26#楼、27#-33#楼及裙楼与地下室、幼儿园;3、徐汇养老基地项目;4、长兴岛北兴动迁安置房项目。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80.44分,市诚信分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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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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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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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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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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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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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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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7046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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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888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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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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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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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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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怡鹏,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0834,身份证号:450324********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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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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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亚丽(身份证号:513922********1880);卢明伟(身份证号:522121********2219);陈登尧(身份证号:522528********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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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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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一期)建设项目;2、乌海市第一中学新校区EPC项目。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92.06分,市诚信分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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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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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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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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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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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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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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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73808.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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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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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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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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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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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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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兴江,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809415,身份证号:452226********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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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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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森(身份证号:452526********3236);孔婕(身份证号:450922********0021);黄文丁(身份证号:450703********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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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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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玉林市玉州区学府名苑建设项目三期;2、北流市城北片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92.99分,市诚信分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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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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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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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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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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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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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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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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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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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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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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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