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赤城县农村公路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赤数政[2025]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赤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赤城县。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公路水毁修复重建,涉及到14个乡镇的47条路线和7座桥梁,涉及损毁路线54.127公里,其中水毁修复长度19.343公里,主要包括路基防护、路面及桥梁。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 2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详勘、定测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2)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在施工图审查后 5 天内完成;(3)施工招标图纸,施工图批复后 5 天内完成;(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2.2 招标范围:2025年赤城县农村公路水毁修复重建项目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20 年 10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工作。
注:工程性质为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重建或养护改造(非大中修)。
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5%92%8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5%9D%87%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3%80%82%3C/u%3E%3Cp%3E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适用于公路工程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20 年 10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工作。注:工程性质为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重建或养护改造(非大中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4 09:00:00:00至2025-10-20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 “盲抽 ”;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 ”,即勘察设计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 ”方式编制,详细内 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本项目勘察设计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提出。赤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振玉 0313-6318540.代理机构:张家口市名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兰 电话:17731319599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赤城县交通质量安全管理站
电话:0313-6312483
电子邮箱:jtjztb@126.com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收费金额0元
14.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