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帛公招(工程)2025-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峻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帛公招(工程)2025-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峻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库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变更信息
(一)、变更事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暂估价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6最高投标限价)
变更前内容:
暂估价32500元
变更后内容:
暂估价62500元
(二)、变更事项: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变更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可以将招标内容中一定比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完成。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中标人共同对招标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文件中请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文件中请就本招标文件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n 分包金额要求:投标人如非中小微企业即大型企业,需将采购预算额度即招标控制价的 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需将采购预算额度即招标控制价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则不允许其分包合同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2月23日10:00
变更后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可以将招标内容中一定比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完成。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中标人共同对招标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文件中请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投标文件中请就本招标文件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n 分包金额要求:投标人如非中小微企业即大型企业,需将采购预算额度即招标控制价的 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需将采购预算额度即招标控制价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则不允许其分包合同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2月29日10:00
变更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黄河路10号
联系方式:宫助理;电话:0977-8211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A座9楼19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电话: 0971-8800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971-88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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