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职工工作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职工工作餐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7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职工工作餐配送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职工工作餐配送采购项目,拟甄选一家供应商,按照规定餐标,定时为苍南营业部职工提供工作餐配送;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26.7万元,工作餐标准最高单价25元/人/餐,如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职工工作餐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职工工作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响应声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09月02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09月09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 分
递交方式: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晨光尚品园三幢10-13号人保财产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 分
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晨光尚品园三幢10-13号人保财产温州市分公司苍南营业部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2)网上获取:请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保e采”管理系统已注册或已入库的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CZBDL@126.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2个日历天内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3)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请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保e采”管理系统已注册或已入库的截图(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至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领取。
(4)标书售价(元):每本300.00(售后不退)
户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行号:310331000210)
帐号:95220078801100000315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6.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292号
联 系 人:陈忠志
电 话:13516811559
电子邮件:chenzhongzhi@zhej.pic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 105 号锦盛大楼 8 楼
联 系 人:叶秀华、谢涛涛
电 话: 0571-88390503
电子邮件: HCZBDL@126.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