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绿色降碳竹生物基纤维数字化产业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经开函(2025)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经开函(2025)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绿色降碳竹生物基纤维数字化产业升级项目为建设一条年产15万吨短纤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08000平方米。 2.3勘察服务期限:45日历天(以发包人开工通知时间起算,其中:现场钻探35日历天,出具勘察报告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目前拟排地勘孔位图(大约357个孔位),总钻孔进尺约为10000米(若实际钻探过程中如出现持力层起伏较大或土层分部复杂的情况再及时进行调整,以现场收方计量的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完成该项目测量放孔、钻探、护壁成孔、原位试验(包含但不限于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实验)、岩芯完整取样、波速测试、室内试验、报告编制等工作所有费用,其余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内容如下: (1)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物探、管探、勘察(含施工期间勘察、基坑周边勘察等)、地下障碍物勘探、补勘(如有)、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地灾评估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的勘察方案、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含土石比)、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提交的地灾评估报告和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 (2)包括对全场地进行高密度物探勘察,查明地下防空洞、设备管线管沟的大小位置、分布情况以及大致走向等。此项工作内容不单独报价,费用包含在勘察费用内。 包括采用平板载荷实验及现场剪切试验测定岩体或土体的承载力、抗剪强度、粘聚力(c)和内摩擦角(φ)等关键参数,为后期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设计参数。此项工作内容不单独报价,费用包含在勘察费用内。 (3)包括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基坑支护专项勘察(若有),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查明岩土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岩土不良性状、探查软弱结构面、调查地下洞穴(如地下防空建筑等)、分析地下水情况、考虑周边环境对基坑的影响、提出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基坑排水建议及基坑开挖注意事项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及其深度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审查。 2.6标段划分:勘察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与或独立承接的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工程勘察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1 09:00 至 2025-12-31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31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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