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路基沉降观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203号、苏发改基础发〔2022〕46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路基沉降观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1)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沪宜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范围起自与锡宜、沪蓉高速交叉设置的无锡北枢纽,止于苏台高速交叉设置的湘城西枢纽,路线全长50.041km,项目位于无锡市和苏州市,其中无锡市惠山区境内9.5km,无锡市锡山区境内22.4km,苏州市常熟市境内17.0km,苏州市相城区1.3km。全线共设置湘城西枢纽、羊尖枢纽、长安枢纽、无锡北枢纽、辛庄互通、张桥互通、羊尖东互通、安镇北互通、斗山互通等9处互通式立交,设有东港服务区1处,设有惠山新城隧道1处。
(2)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中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G4013)的组成部分。工程范围起自与沪宁高速公路交叉处的丹阳新区枢纽,北接已建的镇江至丹阳高速公路,向南经丹阳东、珥陵、金坛东、嘉泽,止于与沪武高速公路交叉处的金坛经开区枢纽,接已建的常州至溧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1.35公里,其中丹阳段28.627公里、常州段合计12.723公里(武进区约3.517公里,金坛区约9.206公里)。全线设置丹阳新区枢纽、丹阳新区互通、丹阳南互通、丹阳高新区互通、珥陵互通、皇塘互通、金坛经开区互通、华罗庚高新区互通、金坛经开区枢纽等9处互通式立交,设置导墅服务区1处。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即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路基沉降观测项目XTC-LJGC-1标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路基沉降观测项目DJ-LJGC-1标段,桩号范围为:
XTC-LJGC-1标段: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K0+892.894~K50+933.975;
DJ-LJGC-1标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K1+250~K42+600。
2.3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沉降观测、水平侧向位移观测(测斜)。
2.4计划服务期
XTC-LJGC-1标段:2026年2月~2030年12月(含2年缺陷责任期);
DJ-LJGC-1标段:2026年2月~2030年12月(含2年缺陷责任期);
具体以委托人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省级及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以下a、b项目之一:
a.土木工程测量项目;
b.公路或市政道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按“试验检测”类型计,若投标人在“试验检测”类型中未查询到信用等级的,且其具有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勘察资质,则按“勘察设计”类型的信用等级计)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的一任项目负责人或两任外业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2)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8C%E5%9C%A8%E9%A6%96%E9%A1%B5%E5%B7%A6%E4%BE%A7%E2%80%9C%E6%8B%9B%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2%80%9D%E4%B8%AD%E7%82%B9%E5%87%BB%E2%80%9C%E9%A2%84%E7%BA%A6%E7%AE%A1%E7%90%86%E2%80%9D%EF%BC%88%E2%80%9C%E7%94%B3%E8%AF%B7%E9%A2%84%E7%BA%A6%E2%80%9D%E6%97%B6%E8%AF%B7%E5%8A%A1%E5%BF%85%E7%95%99%E4%B8%8B%E6%89%8B%E6%9C%BA%E5%8F%B7%E7%A0%81%EF%BC%8C%E4%BB%A5%E4%BE%BF%E8%81%94%E7%B3%BB%EF%BC%89%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AF%8F%E5%A5%97%E5%94%AE%E4%BB%B7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六楼A座
电话:025-84462888-203、206
联系人:沈银燕、顾碧辉、倪静
工作QQ:3967633508
受理异议的异议联系人:沈银燕、顾碧辉、倪静
电话:025-84462888-203、206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在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路基沉降观测项目XTC-LJGC-1标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路基沉降观测项目DJ-LJGC-1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可中1个标。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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