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新安镇/佟家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1237.5平方米房屋及院落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2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名称: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1237.5平方米房屋及院落使用权 二、流转对象: 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三、流转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原小学校房屋 (二)标的面积/数量:东西33米,南北37.5米,总面积约1237.5平方米,建筑房屋面积约400平方米,院落面积约为837.5平方米。 (三)坐落位置:佟家庄村委会北侧 规则的填写 东至:街道 西至:邓顺户 南至:街道 北至:街道 不规则的填写 具体描述: 四、流转期限: 2025年10月1日 至2026年9月30日,共计1年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10月1 日 至2026年9月 30 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五、转出用途:仓储 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20000元/年。 七、其他事宜: 1、竞价保证金5000元(成交后转为承包费),阶梯价2000元/年。如若报名,竞价时所有竞价人均未出价,造成发包失败,所有竞价人员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2、发包方式:网络竞价。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方式转为协商议价。 3、发包确认:竞价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发包成交方。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承包方如需开具发票需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4、承包期间出现房屋漏雨等情况承包方自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意向承包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建筑及配套现状,对建筑及配套现状无异议。 6、承包方有义务保护发包方出租的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7、承包方在使用建筑过程中,需经发包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对所承包的建筑物及标的内房屋进行改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改造后的厂房和房屋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不得私自拆除发包方现有房屋,由发包方自行处置,如处置过程中产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承包方应将其租赁标的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的向发包方交接,但承包方新增的设施设备由承包方收回并清理干净,限期未清理的设施设备视同承包方放弃所有权,由发包方自行处置,如处置过程中产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承包方在租赁期内,如对标的范围内进行拆改扩建,需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批,如有未批先建,此类行为后果承包方自负,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支付。租赁期间,承包方如对房屋进行翻新、改造等,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且不得改变主体结构,若擅自对房屋进行局部改造,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10、承包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建筑物,不得利用承包建筑物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1、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或集体征收占用、平改、建设需要等,若标的全部占用,合同立即解除,已付的未到期的租金由发包方无息退回承包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占用,承包方无条件配合。 12、承包费用一次性缴清,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1年承包费用及风险保证金同时签订合同,若承包方不按期缴费签订合同即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发包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水电等一切费用自理。 13、在承包期间,遇到拆迁改造,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14、承包方在取得承包权后,不得改变房区的原有形状,不得向外扩张占地,不得转租、分租。承包方违反以上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不退。 15、原承包方如果未竞价成功(含未报名),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7日内,由原承包方无条件拆除上次合同期(2023年4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内临时搭建部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原承包方搭建部分归发包方所有并由发包方进行处置,原承包方无权干涉,新承包方可继续使用且不得随意更改拆除。原承包方如果未竞价成功,则可继续使用,合同到期自行拆除,否则,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期满后,承包方未能继续承包的,需按时交还标的,逾期交还的,发包方将按照中标价格的三倍收取占有使用费。 16、此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缴纳。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发包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承包方不符合发包条件产生的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包方以发包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包方违约,承包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发包方所有,该资产由发包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7、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期限。 18、承包方应于承包当日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10000元。如遇承包方违约,风险保证金不退。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风险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30日内无息退还。 19、村委会有统一规划修路等事宜,原小学校房屋与村委会之间道路两侧10米范围建筑搭建等需无条件拆除,涉及标的部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工作。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仓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094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