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YS-CG25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文化展示中心项目电力迁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25 08:30:00,更正为:2025-12-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25 08:30:00,更正为:2025-12-30 09:3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军豪,更正为:李先生。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25 08:30:00,更正为:2025-12-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25 08:30:00,更正为:2025-12-30 09:30:00。
(一)公告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验收要求:“1期:以国家颁发的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由乙方报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甲方申请验收。”
更正为:
履约验收主体:1.采购人组织或代理机构抽取专家成员组成验收小组(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若需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采购人组织或代理机构抽取专家成员组成验收小组(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若需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3.履约验收方式: 整体验收,在项目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人员在项目现场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 ①对工程质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②如本项目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者,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返工直至合格,由此增加的一切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③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5.履约验收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的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①按照磋商文件对于采购需求及响应文件对应的响应情况进行验收,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规程,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②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相关文件。 ③其它验收细则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二)公告的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 第5点 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 项目经理及人员配备提供的社保证明由原内容:“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投标人依法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更正为:
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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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滨海新区分中心
地 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茂名港务中心1807室
联系方式:0668-5331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悦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石曹村委会福地角村128号201房二楼
联系方式:15626700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626700065
茂名市悦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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