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ydl2026【006】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2024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技学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 成交金额:14.2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蚌埠市2024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市2024年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验收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怀远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任务10万亩)、五河县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任务5万亩)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并形成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标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后通过邮箱(137305833@qq.com)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137305833@qq.com)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115号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8层 联系方式:1890052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15255283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