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委托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2026年度物业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2026年度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5061EE
招标内容:盘锦分行2026年度需采购物业人员6人,包括盘锦分行本部保洁员1人、盘锦分行营业部保洁员1人、盘锦霞光府社区支行保洁员1人、盘锦分行双台子区支行保洁员1人、综合维修主管1人、综合维修人员1人;食堂3人,包括盘锦分行食堂厨师1人、盘锦分行食堂切配工1人、盘锦分行食堂厨工1人,共计9人。
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地点:盘锦市;
预算金额:58.599367元(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限价:58.599367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单价限价:
(1)盘锦分行食堂厨师:6659.19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盘锦分行食堂切配工:5048.2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盘锦分行食堂厨工:4603.8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盘锦分行本部保洁:4603.8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盘锦分行营业部保洁:4603.8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盘锦分行双台子区支行保洁:4603.8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盘锦霞光府社区支行保洁:4603.8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综合维修主管:5270.4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综合维修人员:5048.24元/月/人(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各网点物料费(包含:洗手液、卫生纸、洁厕灵等物料):45,450.00元/年(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与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不存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等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可以转包、分包。
7.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指定邮箱daiyuxin@cntcitc.com.cn发送获取意向。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正文: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标书款发票类型(普票/专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以上信息请务必完整、准确)
附件:标书款汇款凭证
标书款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 号:321170100100288797
汇款备注:TC25061EE
售 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确认标书款到账后,将以邮件形式发放本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开具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2室第三会议室。
3.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9B%E4%B8%AD%E5%9B%BD%E9%87%87%E8%B4%AD%E4%B8%8E%E6%8B%9B%E6%A0%87%E7%BD%91https://www.chinabidding.cn/%EF%BC%9B%E9%87%91%E9%87%87%E7%BD%91http://www.cfcpn.com/]%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南桔子广场B座8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427-310602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人:金微、尤佳怡、史颖、高永博、曹冠陆、戴雨欣、王标、李畅
联系电话:18240020990
电子邮箱:daiyuxin@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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