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城乡公租房及防涝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 (项目名称)通山县城乡公租房及防涝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9FJ-56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城乡公租房及防涝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审批【2025】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自筹:903.43万元(占比:100 %); ,招标人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内。
建设规模: (1)慈口乡人民政府公租房改建项目。对现有 1 栋 4 层公租房进行室内外改造,总建筑面积 2333.08 平方米。(2)通羊镇安发锦绣新城片区防涝排水抢险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 442.2 立方米蓄水池 1 座,安装雨水管道 435 米,拆除及恢复道路 1622.45 平方米以及水塘水渠改造。(3)通羊镇大畈程村六组咀头段河堤改造项目。新建 4 米高毛石挡土墙 40 米。(4)汉林农贸市场路口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和改造排水管道。其中修复车行道 1272 平方米,人行道 422 平方米,改造排水沟 428 米。 本项目共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投资约559.12万元。二期建设投资约344.31万元。二期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项目的进展,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合同估算价:9034300.00 元。
2.3 其他: 本次招标金额为903.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50.6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8.4万元、建设其他费(造价费)6.03万元、预备费28.35万元。质量目标: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⑤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9月14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9月19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山县城市发展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 开发区办公楼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道十大家村百步亭商业中心 第2幢18层6号房 |
邮编:437600 |
邮编:437600 |
联 系 人: 许先生 |
联 系 人:张工 |
电话:0715-2880369 |
电话:0715-2380333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25年 9 月13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