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S]2025050000101[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高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如下补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高清设备参数如下:
1."传感器靶面:1/2.8""像素:至少200万
2.最高分辨率:至少1920*1080
3.焦距:5.0~220mm
4.倍率:至少支持40X光学变倍
5.补光模式:激光补光 补光距离:650m
6.人脸检测:支持人脸、人体检测抓拍及人脸属性提取,并实现人脸、人体关联,可支持≥40张人脸并发检测,支持抓拍优选,自动筛选出抓拍质量最优的图片;
7.支持4种深度智能功能:人脸检测、周界布防、人数统计、自动跟踪;
8.支持GPS/北斗,可采集经纬度信息,可免人工标定摄像机坐标
9支持ARP攻击防御、非法扫描防御功能
10.防水防尘:IP66
11.工作温度:-40℃~70℃,工作湿度:5%~95%RH(无冷凝)
12.防抖:支持(陀螺仪防抖):支持,除雾:支持,透雾:光学透雾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中,技术评审-技术要求响应1,分值“26分”变更为“24分”;技术评审-技术要求响应2,详细描述“针对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无标识表示一般指标项,每有一个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变更为“针对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无标识表示一般指标项,每有一个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技术评审-技术要求响应2,分值“7分”变更为“10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中,商务评审-体系认证“供应商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为“供应商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临高县委大院内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89828286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政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蓝天街道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D503
联系方式:13389881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91460000MABRRJCX7A
电话:13389881204
海南政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