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南高速收费站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合计为100分,其中2.2.4(5)“人员配备”合计分值为25分。因其详细分值存在笔误,现特此澄清如下: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最高3分。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得3分;最高1分”。因该项评分备注中已经明确“人员注册或职称证书按所提供该人员的注册或职称证书的最高等级得(加)分”,故招标文件关于该处分值实际表达意思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最高3分。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得3分;最高3分。”
本次澄清仅对于笔误处进行说明,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和上传投标文件。
特此说明!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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