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通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01号
致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少或每多下浮1%均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0.01。”因选择失误现修正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其余内容不变。
二、本次澄清文件并未涉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三、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平武县水利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