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麟嘉实业食品包装和薄膜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麟嘉实业食品包装和薄膜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由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12-640951-17-01-1761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隆力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土方回填:约98000平方米,回填土约24万立方米,土方挖运(含建筑垃圾、普通弃土、生活垃圾等);植被迁移:乔木55株,起挖小树苗约2400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2.3 建设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6-01-23至2026-01-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201974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隆力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07室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云华庭42号楼2单元102室
邮 编:751100 邮 编:750000
联系人:刘文广 联 系人:杨雪
电 话:15595342228 电 话:18409634442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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