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领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和西街(伊洛路至站前西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9-410311-04-01-274547)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和西街(伊洛路至站前西路)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代码:2409-410311-04-01-274547
3、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5-028
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5)002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5-25;
4、标段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和西街(伊洛路至站前西路)建设工程项目
5、最高投标限价:7158874.56元;
6、招标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缆沟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及绿化给水工程;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1、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
2、发布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
1、评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十一室
3、评标委员会:谢丹飞(组长)、刘丹丹、马国欣、高慧勇(招标人代表)、宗治安。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5日
2、公示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
1、定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2、定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六室
3、定标方法:票决法
4、核查情况: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同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4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5、考察:无
6、比较优势:资质、信誉、人员配置、技术方案等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投入项目组成人员、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中标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43012224
8、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六、中标结果
1、中标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中标价格:投标报价:7117567.46元
3、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绿化养护期1年,苗木成活率达到95%
4、工期:90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信息:朱治华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 湘1432019202001398
6、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现金、转账等)均可。
金额:66822.97元。
八、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洛龙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379-65261000
代理机构:河南领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炎黄科技园B4栋
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0379-65811880
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50063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