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出方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达牛镇岳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136****7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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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 -- |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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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 -- |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 -- |
是否有林权证 | 无 | 是否有砍伐证 | 无 |
树种名称 | 见转让相关条件资产信息披露 | 树龄 | -- |
面积(亩) | 88.5 | 数量(棵) | -- |
蓄积(立方米) | -- | 材积(立方米) | -- |


项目编号 | CQ_210321107_2025071000003 | 履约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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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期限 | 2025-07-10 至 2043-01-30 | ||
标的类型 | 集体林地经营权 | 转出方式 | 出租 |
挂牌价格 | 223020 元(总价)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10000 元 |
服务费基数 | 成交价 | 服务费 | 2% |
服务费交纳方 | 受让方 | 交纳形式 | 本人银行卡转账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230 元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5-08-20 13: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8-26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5-08-20 13:30:00 | 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 | 2025-08-27 15:00:00 |
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此地只限于林业生产,必须栽树规格为3米*2米,成活率为80%,地上有林木1500棵,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有权人协商,确定总价值约为250000元。以上附属设施不参与竞价,挂牌底价也不含上述价值,但作为交易条件之一,若非原承包方竞得本项目,在向村集体交纳土地租金的同时,也需将地上物价值250000元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原承包方。若原承包方竞得,只需支付土地租金价款。自竞价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原承包方和新受让方仍未完成附属设施的折价受让,造成合同无法及时签订,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村委会可无条件终止本次交易,由农交中心退回新受让方缴纳的所有费用,因终止交易给相关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村委会及沈阳农交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2、在合同期内,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转租,转让,不能搞非法性生产经营。 3、如政府需要部分或全部征用该标的土地时村集体按剩余年限、征收面积折返还租金。 4、本次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流转,面积四至等均以现场查勘为准,挂牌公告中的信息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务必现场查勘,了解标的物现状。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完成现场踏勘,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与瑕,自愿承拒相关风险按照法律要求使用。 5、秋季林间杂草自行清理,否则引起火灾后果自负。 6、合同到期或林木砍伐后,林地由岳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重新出租。 | ||
受让方条件 | 1、此地只限于林业生产,必须栽树规格为3米*2米,成活率为80%,地上有林木1500棵,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有权人协商,确定总价值约为250000元。以上附属设施不参与竞价,挂牌底价也不含上述价值,但作为交易条件之一,若非原承包方竞得本项目,在向村集体交纳土地租金的同时,也需将地上物价值250000元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原承包方。若原承包方竞得,只需支付土地租金价款。自竞价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原承包方和新受让方仍未完成附属设施的折价受让,造成合同无法及时签订,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村委会可无条件终止本次交易,由农交中心退回新受让方缴纳的所有费用,因终止交易给相关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村委会及沈阳农交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2、在合同期内,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转租,转让,不能搞非法性生产经营。 3、如政府需要部分或全部征用该标的土地时村集体按剩余年限、征收面积折返还租金。 4、本次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流转,面积四至等均以现场查勘为准,挂牌公告中的信息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务必现场查勘,了解标的物现状。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完成现场踏勘,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与瑕,自愿承拒相关风险按照法律要求使用。 5、秋季林间杂草自行清理,否则引起火灾后果自负。 6、合同到期或林木砍伐后,林地由岳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重新出租。 | ||
现场查勘联系人 | 金玉友 | 联系电话 | 13942234777 |
备注 |
电话:024-22566048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邮箱:lnncc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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