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智慧公路港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 咸安区智慧公路港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11FJ-59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智慧公路港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智慧公路港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智慧公路港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智慧公路港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471号、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495号、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元(占比: %);自筹:118113500元(占比:20.43%);贷款:460000000元(占比:79.57%);外资: 元(占比: %);其他: 元(占比: %)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通江大道 。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0050㎡(约150亩), 总建筑面积80600㎡,其中:1、新建零担物流中心32000㎡,公共冷链物流仓库25000㎡,冷链集配中心15000㎡,配套综合及服务用房8600㎡。 2、新建智慧停车场25510㎡、新能源充电桩155个。 3、购置安装物流设备、智慧物流系统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外部连接线、给排水、强弱电、环卫、市政、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承担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即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令、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合同、工程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发包人推进建设和目标实现 。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1095 日历天。
其中:监理服务期 1095 日历天。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相关服务期 / 日历天。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8675.30万元 。
2.3 其他: 最高限价:不超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45%(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注明完工时间)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04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9号 |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93号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100 |
联 系 人: 樊华 |
联 系 人: 姚欣敏、马俊文、严伟 |
电 话: 15271840975 |
电 话: 15272070888、1807104276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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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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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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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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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11 日
备注:1. 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设工程项目同城的情况下,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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