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2026-2027年干线光缆及管线综合维护设计服务框架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2026-2027年干线光缆及管线综合维护设计服务框架项目,(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4-04-04D-2026-D-F-A2823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聚焦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夯实网络底座,提升故障处置效率,防范管线安全风险,助力网络运维数字化转型,保障骨干通信网络稳定可靠运行。由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存续)干线光缆及管线需要维修,拟开展干线光缆及管线综合维护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1)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不含增值税,元) | 服务地点 |
1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2026-2027年干线光缆及管线综合维护设计服务框架项目 | 350,000.00 | 广东省河源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设计服务期限: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2月31日;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1.3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50,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工程设计类】的相关经验,有符合条件的业绩即满足要求。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适用于纸质合同)、合同盖章页(适用于电子合同));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并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 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6)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询比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23时59分。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8供应商注册”。
5.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6 响应文件的提交
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6.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本项目不涉及。
7.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8 供应商注册
8.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8.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8.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链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链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0.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3号
邮 编:517000
联 系 人:蓝秀鸳
电 话 07623886166
电子邮件:[链接]@[链接]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邮 编:510620
项目负责人:梁婷、冯聪、彭绪林、吴文科、刘伟胜、程圣杰、覃军
联 系 人:梁婷
电 话:18211252772
电子邮件:gczb_dxhy@[链接]
网 址:/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28239
10.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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