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5FCZZ250868 |
|---|---|
| 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505号(原门牌51号)房产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08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5 |
| 挂牌日期 | 2025-12-05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租赁房产年租金评估价值为含增值税价值。 二、本次租赁房产建筑总面积为5484㎡,其中原放映室(1层)474m2,原车库(1-2层)180m2,原办公用房(1-2层)1248m2,原门卫室(1层)52m2,原办公楼(1-6层)3300m2,原食堂230m2(1层)。房产所占土地面积为5673.31m2,权利性质为划拨。 三、本次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部分不相同,产权持有单位按基准日实际用途继续对外租赁,本次评估是在资产按照基准日实际用途出租的前提下得出的评估结论。除原办公楼3-6层实际用途为办公外,其余房产原实际用途均为商业。 四、本次租赁房产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租赁合同已解除,原承租方占用中,于2025年12月31日搬离。 五、本次评估结论已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对租金价格的影响及评估结论,计算结果未考虑因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能向当地政府上缴的所获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相关计费标准详询有关部门。 六、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产权持有单位的曾用名,尚未进行权利人名称变更;本次土地证及放映室房产证证载门牌为团结路51号,尚未变更。 七、本次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现场实地考察租赁资产,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八、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安全协议。 九、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其他详见《租赁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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