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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佳木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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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ZSG0406G25071800100100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23〕51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桦川县悦来镇;

2.3建设规模:备用输水管道工程、输水管道降水支护;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33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301193.9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近三年指2025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于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 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 投标人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9.6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4-3822825

招 标 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桦川县悦来镇建设大厦办公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345450444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5846157711

邮箱:hebzx2024@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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