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推动企业文化落地打造正向氛围服务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推动企业文化落地打造正向氛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欢迎符合合格供应商要求的单位参加。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推动企业文化落地打造正向氛围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112025JZ006。
三、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
3.1 采购内容:推动企业文化落地打造正向氛围服务项目。
3.2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列的服务进行报价。
3.3 服务期限:本项目实施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4 服务地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各中心、各卷烟厂、投资公司相关办公场地,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韶关、梅州、湛江等。
3.5 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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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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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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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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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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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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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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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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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文化落地打造正向氛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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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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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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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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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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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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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合格供应商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 供应商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不利影响响应资格的情形(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供应商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 供应商须提供截至响应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供应商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谈判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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