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3002881002538001 | |||||
招标人 |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共涵盖忻城县18个行政村。主要通过一系列村庄基础设施、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软建设”制定等举措,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条件、生态质量和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进行建设。第1标段北更乡塘太村、遂意乡联堡村、古蓬镇龙利村、上浪村、凌头村共5个行政村,合同估算价1503.95万元;第2标段红渡镇西江村、六纳村、果遂镇龙马村、花红村共4个行政村,合同估算价1225.10万元;第3标段思练镇古银村、大塘镇九龙村、六安村、安东乡安东村、马泗乡马泗村共5个行政村,合同估算价1491.56万元;第4标段城关镇板河村、六华村、欧洞乡欧洞村、永合村共4个行政村,合同估算价1202.92万元;第5标段忻城县蚕桑产业园安东基地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合同估算价610.26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3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3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叁万零叁佰叁拾陆元捌角捌分(¥12130336.88)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英韬(注册编号:桂245191900656;身份证号: 452226********33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建体(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5658;身份证号: 452226********54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合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人民南路项目;2.来宾市兴宾区城区内涝点整治项目(一标段);3.合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人民中路项目。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5.43分;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9.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壹万贰仟肆佰伍拾贰元柒角肆分(¥12212452.74)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萍(注册编号:桂245131331367;身份证号: 450326********06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燕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1135;身份证号: 452224********056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9.49分;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7.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万零叁仟零陆拾柒元捌角叁分(¥12203067.83)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子星(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94;身份证号: 612322********58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倩虹(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6449;身份证号:452230********35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2.04分;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4.00 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吴经理 0772-4223292 | |||||
投诉受理部门 |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407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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