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4-00444
二 、 项目名称:采购于洪区2025年-2027年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陵街道等
供应商名称:辽宁洪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4号(2-2-3)
中标(成交)金额:1(%)
评审报价:1(%)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迎宾路街道等
供应商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1806
中标(成交)金额:1(%)
评审报价: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陵街道等
服务类
名称:采购于洪区2025年-2027年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单位(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针对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违规广告牌匾、清理“五堆”、清理“小开荒”、清理楼道杂物、清理商家户外堆放物品等工程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包组范围内的预算、结算等工作。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负责预算编制的街道为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结算工作范围,由采购人根据“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原则统一安排。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采购2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针对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违规广告牌匾、清理“五堆”、清理“小开荒”、清理楼道杂物、清理商家户外堆放物品等工程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包组范围内的预算、结算等工作。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 二、合同包组划分: 001包:负责预算编制的街道为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 002包:负责预算编制的街道为迎宾路街道、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沙岭街道、马三家街道。 注:结算工作范围,由采购人根据“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原则统一安排。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按照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报比率。例如,按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算的造价咨询费为5000元,而投标人报价为2500元,则报价比率为50%; 2、投标人的报价比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是不变的,投标报价已包含人员费用、交通费用、办公用品、服务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与合同履约相关的一切费用。结算金额依据承担的任务量据实结算。 3、单项合同最低收费标准为每个合同1000元,即造价咨询费如果超过1000元,按投标报价比率正常结算,如果不到1000元,按最低标准1000元结算。 4、工作成果要求: (1)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纸质2份,电子版2份。 (2)采购人委托具体工作任务后,投标人必须在15天内完成。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一次采购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一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且采购人对投标人上一年的提供的服务质量满意后,则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验收报告填写。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迎宾路街道等
服务类
名称:采购于洪区2025年-2027年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单位(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于洪区2025年-2027年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单位002包。负责预算编制的街道为迎宾路街道、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沙岭街道、马三家街道。
服务要求:针对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违规广告牌匾、清理“五堆”、清理“小开荒”、清理楼道杂物、清理商家户外堆放物品等工程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包组范围内的预算、结算等工作。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负责预算编制的街道为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结算工作范围,由采购人根据“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原则统一安排。1、按照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报比率。例如,按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算的造价咨询费为5000元,而投标人报价为2500元,则报价比率为50%; 2、投标人的报价比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是不变的,投标报价已包含人员费用、交通费用、办公用品、服务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与合同履约相关的一切费用。结算金额依据承担的任务量据实结算。 3、单项合同最低收费标准为每个合同1000元,即造价咨询费如果超过1000元,按投标报价比率正常结算,如果不到1000元,按最低标准1000元结算。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一次采购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一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且采购人对投标人上一年的提供的服务质量满意后,则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工作成果要求:(1)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纸质2份,电子版2份。(2)采购人委托具体工作任务后,投标人必须在15天内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健、顾燕、靳天祺、刘建光(包组编号:001,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陵街道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7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迎宾路街道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0-1号
联系方式:024-25374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024-225030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2026.1.6):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公开招标.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陵街道等
供应商名称:辽宁洪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00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迎宾路街道等
供应商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