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级政务云灾备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并于2025-08-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修改为“……并于2025年9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5-08-15 09:30(北京时间)”修改为“2025年9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3.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中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9:30”修改为“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09:30”。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11日日9:30。
2.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11日9:30。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11日9:30。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内容修改为:具体见本更正公告附件1;
5.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项目基本概况”中“(二)灾备云现状”内容修改为:
2021年9月,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了市级政务云3年灾备服务,灾备机房资源池位于丰县东城路,资源池包括云资源池、灾备资源池、存储资源池和数据库资源池。截至目前,全市已对市直单位的业务云主机进行了灾备,需备份的云主机基于X86和ARM架构部署。灾备云目前灾备资源授权容量1200TB,容灾服务器5台,灾备服务器24台,数据库一体机1套(一体机目前承载了市人社局核心业务数据库、市卫健委业务数据库、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数据库等系统数据库,使用oralce数据库环境)。现政务云灾备服务期已满,需要采购新的政务云3年灾备服务,同时需要增加对信创业务系统的备份和业务应急拉起功能需求。
6.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机房设备及服务清单要求”中“五、数据库一体机”的数量修改为:“2”。
7.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机房设备技术规格与技术性能要求”内容修改为:具体见本更正公告附件2;
8.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八、人员配备要求”中“(二)人员配备资格要求:”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实施团队,技术人员驻场期间由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驻场人员要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进行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1.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和工信部门颁发的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资格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资格。
2.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格。
3.技术人员: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人社部门或工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联网技术专业)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格。”
9.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九、灾备中心服务实施要求”中“(三)数据库云平台建设要求” 内容修改为:
“1.为了满足全市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交易等任务,将从软件和硬件两个层面,提升全方面的数据库私有云服务能力。
2.本期数据库云平台建设的目标:采用云计算、结合先进的数据库、硬件等技术,构建一个具有高性能、海量数据处理能力、高可靠性、高可用性、高安全性、可快速开发、简单运维、强数据一致性、技术和生态都非常成熟的、资源可快速供应和灵活扩展的数据库私有云平台。
3.中标服务商要确保数据库一体机所承载业务系统的运行连续性,如涉及业务系统迁移,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0天内完成迁移工作,迁移过程中需要的软件、硬件、适配等各项投入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8-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6-80800095
通讯地址: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北2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北2区
联系人:董自强
联系电话:1995212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魏雷
联系电话:0516-6701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雷
电话:0516-6701905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公告附件1
更正公告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