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公务及急救车辆日常维修保养需求,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运行,现拟通过议价遴选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议价(参照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程序进行供应商遴选)
服务范围:医院所属公务用车、急救用车(含负压救护车等)共计7辆的维修、保养及相关服务。
遴选数量:确定2家服务商入围,共同承接服务期内我院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原则上续签不超过两次。
项目预算:年度预算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为含税综合包干价,覆盖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维修、保养、配件、工时、耗材、税费等全部费用。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条件)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维修、保养或相关业务。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持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或相关行业许可资质,且许可类别涵盖本项目涉及车型。
3.拥有固定的、能满足7辆车基本维修保养作业的场地(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拥有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设施(可提供主要设备清单)。
5.拥有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可提供关键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医院指定场地或中标方具备合法资质的维修场地(急救车辆维修必须满足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与修复的时效要求)。
核心服务内容:
1.常规保养:严格按照车辆原厂技术规范及医院要求执行定期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等。所有保养耗材须为原厂配件或质量相当的知名品牌合格产品,必要时提供质量合格证明。
2.故障维修:提供全天候故障维修服务。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为原厂件或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质量可靠的品牌副厂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更换前应提供样品供查验确认,更换后旧件须返还医院。
3.检查与反馈:在保养及维修过程中,须对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轮胎、灯光及全车电气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医院书面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潜在安全隐患。
4.质量保证:维修项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保期不低于5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导致的同一故障,须无条件免费返修。
5.增值服务:需提供免费车辆年检代办服务及车辆违章信息查询与提醒服务。
6.响应时效:接到医院普通维修需求后,应2小时内响应,并根据故障复杂程度明确到场或送修时间。对于急救车辆等紧急报修,必须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接到电话后市区30分钟内响应,并根据情况提供紧急救援、现场快修或拖车服务,全力保障车辆及时恢复运行。
7.配件与价格管理: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涵盖本项目涉及车型的常用保养项目(如小保养、大保养)及常见故障维修项目(如更换刹车片、轮胎、电瓶等)的详细工时费及配件费单价清单作为报价基础。承诺在服务合同期内,对所有维修配件及工时的结算单价不高于南阳市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医院有权不定期进行市场比价。
8.验收与结算:每次维修保养服务完成后,须经医院指定车辆管理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车辆维修保养单》,作为服务凭证。结算周期原则上按季度或半年进行。供应商需汇总期内经签字确认的《车辆维修保养单》,并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办理结算支付。
四、供应商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行政楼四楼招采办。
3.响应文件提交:2026年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三楼会议室。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递交,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4.议价与评审:2026年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立即开始)。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程序:医院将组建议价(评审)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由议价小组就服务方案、报价明细、应急能力等进行当面沟通或谈判。供应商可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6.评审方法:在满足全部服务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合理性、企业综合实力与本地化服务能力(场地、人员、设备)、应急响应方案、同类项目业绩、服务承诺等。医院将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择优遴选2家供应商作为入围服务商。
7.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医院官网或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
地址:南阳市长江路东段567号。
联系人:刘鹏
电话:18838686975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遴选文件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医院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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