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330205-04-01-4272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9480万元,建设规模:其中江北大道至广元路段道路全长约250米,宽约12米,广元路至金山路段道路全长约1660米,宽44米,因涉及110KV电缆迁改工程以及道路路面破损严重,为保障道路良好的通行条件,拟对原有道路进行重建或修复及人行道、绿化等景观提升,并对现状范围内两座简支桥梁的跳坡进行改造。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施工,分别为标段一:金山路至宏图路标段、标段二宏图路至江北大道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线、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等附属设施同步提升,本项目涉及道路为主干道,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标段一招标控制价758818元,标段二招标控制价746141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标段一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标段二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div%3E%3Cdiv%3E%3Ch4%3E%E4%BA%94%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h4%3E%3Cp%3E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中策世纪博园18号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5645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 218 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 系 人:陆轩宇、孙洁、刘瑜、黄兆稳
联系电话:0574-87730719
电子邮件:471945203@qq.com
监督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