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川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三、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宁南川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108号 |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 |
联系人:蔡先生 | 联系人:马先生 |
电话:0971-6119698 | 电话:0971-616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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