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中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凯审批〔202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银行贷款、业主自筹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40:7:53,招标人为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凯审批〔2025]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磊邦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凯州新城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占地面积约36.24亩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总规模为1.0万m3/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0.5万m3/d, 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除氟设备(200m3/d)、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 曝气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尾水提升泵池、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臭氧发生间、污泥脱水间、除臭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其中,工艺工程(含总平部分的工艺管道)及自控工程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该部分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均由业主自行负责。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施工 1 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不低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一段 618 号
电 话:0838-7215272
传 真:
邮政编码:6181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德阳凯州新城凯州科技创新产业园 2 号楼 4 楼
邮 编:6181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8127251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磊邦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凯信·高新大厦15楼1517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38-2233277
传 真:
电子邮件:xlbc0838@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江支行
账 号:51050164742600000472
2025年10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