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1QT-046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襄阳市农业农村局以襄农函(202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西湾村、横岭村、洪庙村
建设规模:建设1万亩高标准农田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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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303.53亩;堰塘整治43口,新建及维修加固提水泵站8座,新打机井2眼;整治灌溉渠道19.470km,整治排水沟1.735km;配套渠系建筑物919处(其中过路涵管269处斗门24处,农门264处,田间放水口360处;渠道量测设施2套):埋设输水管道3.06千米:修复田间道路30.218千米(其中C25砼路11.064千米,泥结石路 19.154千米);配套变压器2台,配套高、低压输电线路 2.49千米(具体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的缺陷修复工程)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01 合同估算价:28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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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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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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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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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级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重大人员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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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用)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5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综合整治或农田水利建设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千亿斤粮食等)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7.%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B2%A1%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3%80%828.%E4%B8%8D%E5%AD%98%E5%9C%A8%E6%B3%95%E5%BE%8B%E6%B3%95%E8%A7%84%E6%88%96%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7%9F%A5%E5%89%8D%E9%99%84%E8%A1%A8%E7%AC%AC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以上第 1-4、7、8 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第 5、6 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 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所有拟派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7)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且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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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2%80%94%E6%9C%8D%E5%8A%A1%E5%AF%BC%E8%88%AA%E2%80%94%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9%A1%BB%E7%9F%A5%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F%BC%89%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8%A5%84%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6%8C%87%E5%8D%97%EF%BC%89%E3%80%82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11月27日至 2025 年 12 月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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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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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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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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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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