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00026 |
|---|---|
| 项目名称 | 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辆公交车废旧动力电池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16,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1-07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3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35848101810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以实际勘察为准。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4.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5.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6.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7.受让方在交割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设备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设备运输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将设备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9..动力电池现寄存在收费的场地,需缴纳对方存放场地费用,约3000元左右,场地费由受让人承担。10.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将电池运离。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办理的,超过7日还未搬运完毕的则视为违约,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搬运完的物品由出让方自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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