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5〕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晟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针对惠农区滨河湿地及其主要的汇入河流第七排水沟开展相关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部分:(一)总图工程:包含晨露草坪19253㎡、3座汀步、灌溉工程以及管道工程等。(二)第七排水沟生态河道修复工程:本次第七排水沟治理段从银河村四队东侧至滨河大道,沟道长度2.375km(双侧4.75km),针对现状岸坡情况,采用生态岸坡进行治理;水生植物修复1200㎡,主要种植挺水植物,进一步拦截汇入滨河湿地的污染,增加河流自净能力等。(三)滨河湿地滨岸带构建工程:滨河湿地岸线修复2.08km,滨岸带构建面积45759㎡,工程包括滨岸植物群落恢复、护岸修复等内容。(四)滨河湿地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滨河湿地水生植物恢复包含滨河湿地生境改善、恢复水生植物群落等内容。滨河湿地水生植物恢复总面积224794㎡,其中水生植物种植面积为 51011㎡,水生植物种植区域,包括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种植区域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
2.3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养护期:2年。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1399516121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
联系人:马秀花
电话:1303790036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晟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A区7号商业楼806室
联系人:韩宁
联系电话:0951-8103252/18995012911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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