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民政局
关于邻水县“益路同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邻水县“益路同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邻水县“益路同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260000 | 1 |
二、采购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县里有关工作要求,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可持续发展,帮助解决精神障碍患者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效途径。
(一)服务区域:邻水县袁市镇、两河镇。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邻水县袁市镇、两河镇内年龄为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的精神障碍人员。
2.不伴有其他重大躯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及传染性疾病(活动期肝炎、结核等)。
3.精神类病情基本稳定,近三个月无肇事肇祸等危及他人或社会安全事件发生。
4.患者及监护人要与社区康复站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责。
(三)服务团队
承接主体组建以社会工作者、护士、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志愿者等为主要力量不少于6人的综合服务团队。其中:需明确和落实1名项目持证社工负责人,负责统筹和落实日常项目服务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整合辖区医疗机构或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专业力量资源(所需必要的人力费用支出由承接机构承担)。
(四)服务内容
1.基础性服务
(1)信息建档与动态管理:全面收集412名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建立分类台账,定期更新维系。
(2)需求论证与风险评估:运用专业工具进行初始及定期评估,识别康复需求、风险等级及家庭支持状况。
(3)定期巡查与入户探访:对全部服务对象建立定期电话或上门探访机制,特别是独居、贫困、病情不稳定等重点对象,及时掌握动态。
(4)政策普及与资源导航:向服务对象及家庭宣传讲解相关福利政策、医疗资源信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宣传4场,覆盖100人次)
2.保护性服务
(1)复发预防与预防监控:开展疾病知识教育,培训服务对象及家属识别复发先兆,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警联动机制。
(2)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理:制定危机预案,对出现严重症状、自伤自杀风险、家庭监护缺失等情况,及时介入,启动强制报告、紧急送医、临时安置等程序。
(3)权益维护与法律援助:提供心理支持,在涉及歧视、虐待、财产权益侵害等问题时,协助链接法律资源,维护其合法权益。
(4)高危处置与个案管理:对评估出的高风险个案。(开展个案管理不低于850人次),进行重点跟进,协调多方资源,提供社会支持。
3.补充性服务
(1)系统康复与技能训练:通过课程化小组,系统训练药物管理、症状监控、社交技巧、日常生活安排、压力应对等技能。(不低于24节,覆盖人次340人次以上)
(2)生活场景与实践训练:在真实社区场景(超市、公交、银行、社区中心等)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提升实际应用能力。
(3)家庭教育与技能培训:为家属提供照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压力管理及家庭沟通技巧指导。(6场讲座以上,覆盖100人左右人次以上)。
(4)身心健康与活动促进:链接资源开展定期健康检查,组织适宜的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康复。
4.发展性服务
(1)社交活动与社区参与:组织兴趣小组、社区志愿服务、节庆活动参与等,拓展社会交往,增强社区归属感。
(2)职业康复与兴趣探索:开展职业兴趣评估、职业技能简单培训、辅助性就业信息提供及体验活动。
(3)同伴支持与志愿培护:建立“康复者互助小组”,培育康复良好的服务对象成为同伴支持员,小组人数6人次以上,不少于8节;招募培训社区志愿者,形成常态化支持力量,建立志愿队伍人次20人以上,开展服务不少于100人次。
(4)社区倡导与融合宣传:利用社区宣传栏、主题活动、新媒体等方式,宣传精神健康知识,展示康复成果,至少邀请康复者2人分享经历,减少歧视,促进融合。
三、项目预算:基础性服务32960元;保护性服务85000元;补充性服务78000元;发展性服务64040元;合计260000元。以实际服务发生金额结算。
因中标金额低于招标金额形成的剩余资金,专项列支用于服务群体的其他服务。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
五、结算方式
项目经费分2期支付,第一阶段支付时间:项目中期(签订合同起,三个月后经承接方申请)由民政局验收小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阶段支付时间:项目末期(根据项目进度确定)由民政验收小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的提交: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邻水县鼎屏镇宁安巷100号(县民政局303室)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
七、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承接主体具有心理咨询或社工服务等相关服务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八、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基本条件的承诺函;
报名时应提供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非法人代表报名时,请携带机构或企业针对本项目报名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2月9日9:00-9:30到邻水县民政局7楼会议室送交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项目开标于2026年2月9日上午9:30,在邻水县民政局7楼会议室进行。
十、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按时递交相应数量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见附件)。
十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发布。
十二、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投标的投标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投标终止。
(二)本次招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之间以联合体形式进行。
(三)本项目未尽事宜由邻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邻水县民政局 吴老师
联系电话:0826-8332872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益路同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清单。
邻水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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