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莲花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如下:
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表”中没有工程量的子项,投标人无须报价,统一填写“0”。
2、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表”中有工程量没有价格的子项,投标人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本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调整。
莲花嘉莲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