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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SFJSZ2025100010001001扬州市区西北区域供热管网优化提升工程新中医院供热专线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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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区西北区域供热管网优化提升工程已由以扬数据投资备[2025]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区西北区域供热管网优化提升工程新中医院供热专线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2.1.2 工程规模:拟建供热管道自怡扬路和润蜀路交叉口起沿润蜀路、龙岗路敷设至新中医院红线内,管道全长约1.6公里。

    2.1.3 合同估算价:9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4日,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2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须具备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能够从事热力管道(GB2)施工内容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或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能够从事热力管道(GB2)施工内容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能够从事热力管道(GB2)施工内容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造价580万元及以上的热力工程。如为设计业绩,58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58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开发东路7号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人:赵工、袁工
电话:0514-82185652
电话:0514-879867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48189869@qq.com
十、备注
    备注: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 ,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方案: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资料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设计文件得分60%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排在前7名(含)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7名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并据此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第7名投标人。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设计文件3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1分;(二)定标因素:(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注:答辩题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出题,采用明标方式,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书面答辩。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议举行当日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招标人将提前三天另行通知)参加答辩,未执行上述规定者,招标人将取消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资格,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定标)的依据。(3)企业信誉及实力:①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热力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或优秀设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②企业获得认证体系(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况;(如联合体投标,上述定标因素仅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审)。(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②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于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差的企业。2、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4、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袁玲 联系方式:0514-87986785;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可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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