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2021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地表水厂电源外线建设工程(方官地表水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2021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地表水厂电源外线建设工程(方官地表水厂)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内容:本工程用电从厂外市政电源引来两路10KV电源至10KV变配电间为本次新建设备供电,10KV变配电间低压配电柜引出电源至各主要配电柜,电压等级为0.4KV。
2.1.2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方官镇 2.1.3 计划工期:30天 2.1.4 质量标准: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及服务工作。
(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 (3)工程施工:本项目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1)勘察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3
09:00至2025-10-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联系人:康国峰,联系电话:0312-2821342;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傅洪先,联系电话:0312-5910026。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碑店市水利局
电话:
0312-2821342
电子邮箱:
gbdgc282176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高碑店市2021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地表水厂电源外线建设工程(方官地表水厂)设计施工总承包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元):0元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