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苏州高速公司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监理项目
2026YHGCJL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苏州高速公司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苏州交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6年苏州高速公司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监理项目2026YHGC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继续做好公司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进行管理,使工程养护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现决定开展2026年苏州高速公司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监理项目。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2026YHGCJL标段,主要包含保洁、绿化,路面小修、桥梁涵洞通道的维修和预防性养护,交安设施、基建设施、声屏障、路灯抢修和维修更换等,以及涉及结构物、构筑物等专业性强的养护维修项目的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的监理工作与缺陷责任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监理项目(以《表5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满足ab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已注册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4)履约信誉同时满足abc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监理类单位)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c%E3%80%81%E6%88%AA%E6%AD%A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97%B6%E9%97%B4%E5%BD%93%E6%97%A5%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EF%BC%885%EF%BC%89%E5%85%B6%E4%BB%96%E8%A6%81%E6%B1%82%EF%BC%9A%E6%8B%9F%E6%8A%95%E5%85%A5%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6%80%BB%E7%9B%91%E7%90%86%E5%B7%A5%E7%A8%8B%E5%B8%88%E5%BF%85%E9%A1%BB%E4%B8%BA%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8%87%AA%E6%9C%89%E8%81%8C%E5%B7%A5%EF%BC%8C%E5%85%B6%E4%B8%89%E4%B8%AA%E6%9C%88%EF%BC%88%3C/strong%3E%3Cstrong%3E2025%E5%B9%B4%3C/strong%3E%3Cstrong%3E9%3C/strong%3E%3Cstrong%3E%E6%9C%88%E8%87%B3 2025年11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4.2%E8%8E%B7%E5%8F%96%E6%96%87%E4%BB%B6%E6%97%B6%E9%97%B4%E8%AF%A6%E8%A7%81%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F%BC%8C%E5%AE%8C%E6%88%90%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5%90%8E%EF%BC%8C%E9%80%9A%E8%BF%87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9%99%86%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9B%BE%E7%BA%B8%E5%8F%8A%E5%8F%82%E8%80%83%E8%B5%84%E6%96%99%EF%BC%88%E5%A6%82%E6%9C%89%EF%BC%89%E7%9A%84%E6%8F%90%E4%BE%9B%E6%96%B9%E5%BC%8F%EF%BC%9A%E8%AF%A6%E8%A7%81%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6%8B%9B%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AE%A1%E7%90%86%E3%80%82%3C/p%3E%3Cp%3E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E5%8F%8A%E7%9B%B8%E5%85%B3%E4%BA%8B%E5%AE%9C%3C/p%3E%3Cp%3E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苏州南环东路1号 |
联 系 人:李冰 |
联系电话:0512-67600770-342153 |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交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 |
联 系 人:李正帅、何萍 |
电 话:0512-65107413 |
E-mail: jtzx_dl@126.com |
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
电 话:0512-68125717 |
8.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0时30分。
投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702开标室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按电子交易平台流程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9.特别提醒:
9.1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2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窗体顶端
9.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9.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1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9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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