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永福县巨鑫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露天开采生产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地区 广西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福县巨鑫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露天开采生产工程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永福县巨鑫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XLZ2025-G2-014-GL)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永福县巨鑫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露天开采生产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地点:永福县罗锦镇米田村工程合同额:碎石含税单价14.2元/吨、石粉含税单价14.2元/吨、机制砂含税单价15.2元/吨、片石含税单价9.2元/吨;废渣、塘渣按照市场销售价的50%结算;预计年合同额1000万元-3000万元。招标范围:1.承包方自带挖掘机、铲车、凿岩台车、内部转运车辆等设备负责石灰岩矿露天开采生产全过程(含用工、用料、用机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矿山表皮清理、矿山穿孔、爆破装载、倒运挖掘及装车、场内运输作业;生产线破碎、生产全过程,产品装车、设备维修、清理场内卫生和周边环境卫生、洒水降尘等(不包含建设项目“三同时”应投入费用。以上费用指:1.安全设施“三同时”投入费用,如矿区新建主要运输道路、新建厂房安全设施、新建供水供电系统安全设施、新建矿区维修场所、修建永久防护性挡墙和排水沟、建设矿山边坡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及隐蔽治灾普查、新建应急救援及消防系统、按法规配置安全标识等;2.环保设施“三同时”投入费用,如新建露天堆料覆盖厂棚、露天堆料场覆盖投入、矿区永久边坡复绿、新建环保除尘除噪设施、新建环保监测系统、新建矿区危废处置系统等;3.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投入费用,如新建防尘、防噪、防暑、减振、防辐射等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职业病应急救援物资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病现状危害监测、申报及评价等;4.绿色矿山建设投入费用,如矿区美化工程、矿区宣传教育培训支出、矿山储量勘查、闭坑土地复垦修复、占用林地复绿、数字化智能化矿山建设、矿区尾矿再利用、节能减排等费用投入。)。2.修建后山临时道路,该项工作应于2026年完成。拟修临时道路始自采区西端+288m主运输道向南侧降坡(最高处+304m),完成24米的降坡后沿山后的采矿边界采用布置平行排炮孔爆破方式成型,形成宽10米的道路,道路长约1000米,坡度小于8%,形成环绕矿区的矿界南北两端的环形道路。3.新建总承包公司项目部及配套生活办公场所。工程质量标准:骨料产品需满足《建设用砂》(GB/T14684-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的相关要求,其他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有关标准要求。承包期限:3年,自2026年3月1日始至2029年2月28日止。合同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结算方式采用“以销定产”。发包人可根据市场需求、矿权合规要求调整计划产量。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爆破作业经发包人同意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分包给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叁级资质及以上的爆破作业单位。3.2人员要求:承包人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矿安(2021〕123号)、(矿安〔2022〕4号)、(矿安桂(2025)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文件(桂应急发(2021)73号)、(桂应急发(2022〕38号)文件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必须在进场前配齐相应的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扣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矿山管理从业经历,矿业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正在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项目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确需更换必须具有同等资质。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要求: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类型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按不少于2人配置。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要: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要求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聘用从业人员年龄应小于60岁。3.3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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