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仁首镇7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安县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仁首镇7标段已由靖发改字【2025】1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安县河湖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安县仁首镇。
2.2 招标规模及范围: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4 本次招标金额:批复投资14792.93万元;本项目总共9个标段,本标段施工招标约1832.80万元,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项目委托人可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或公司经营人员担任,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EF%BC%89%E4%BC%81%E4%B8%9A%E7%94%A8%E6%88%B7%E5%BA%93%E4%B8%AD%E7%99%BB%E8%AE%B0%E5%85%AC%E7%A4%BA%E4%BF%A1%E6%81%AF%EF%BC%8C%E5%90%A6%E5%88%99%E6%97%A0%E6%95%88%E3%80%82%EF%BC%88%E6%8F%90%E4%BE%9B%E6%88%AA%E5%9B%BE%EF%BC%89%E3%80%82%3C/p%3E%3Cp%3E3.3%E6%9C%AC%E9%A1%B9%E7%9B%AE%E6%96%B0%E5%A2%9E%E9%A1%B9%E7%9B%AE%E5%BB%BA%E9%80%A0%E5%B8%88%E7%8E%B0%E5%9C%BA%E7%AD%94%E8%BE%A9%E5%BD%A2%E5%BC%8F%EF%BC%8C%E5%85%B7%E4%BD%93%E5%86%85%E5%AE%B9%E8%AF%A6%E8%A7%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99%84%E4%BB%B6%EF%BC%88%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F%BC%88%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F%BC%89%E7%8E%B0%E5%9C%BA%E7%AD%94%E8%BE%A9%E4%BC%9A%E7%9B%B8%E5%85%B3%E4%BA%8B%E9%A1%B9%E7%9A%84%E9%80%9A%E7%9F%A5%EF%BC%89%E3%80%82%3C/p%3E%3Cp%3E3.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5%BA%94%E6%BB%A1%E8%B6%B3%E3%80%8A%E5%BB%BA%E7%AD%91%E4%B8%9A%E4%BC%81%E4%B8%9A%E8%B5%84%E8%B4%A8%E6%A0%87%E5%87%86%E3%80%8B%E7%9A%84%E6%9C%89%E5%85%B3%E8%A6%81%E6%B1%82(%E7%89%B9%E7%BA%A7%E6%B0%B4%E5%88%A9%E6%B0%B4%E7%94%B5%E6%96%BD%E5%B7%A5%E6%80%BB%E6%89%BF%E5%8C%85%E5%8D%95%E4%BD%8D%E9%A1%BB%E5%85%B7%E6%9C%89%E4%B8%80%E7%BA%A7%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4%B8%8D%E5%B0%91%E4%BA%8E50 人;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五楼1号开标厅。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
7.3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4)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0〕4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项目建造师在印发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后方可解锁”,自本日起,水利项目建造师解锁均需要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含验收组签字及盖章)》。
7.4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需完善文件中附件: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表格自行下载)
7.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10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1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内【60个月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逆推60个月,开始当日计入期间】供水工程或取水工程122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业绩以中标金额为准)。
7.12本次施工标共分为9个标段,2025年12月5日上午9:30时整开启仁首镇7标段、宝峰镇8标段、(双溪镇、香田乡、雷公尖乡9标段)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参加当日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在当日的一个标段中排序第一,开评标顺序按照7→9标段顺序开启评定。投标人若在先开标段中获得第一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当日后开标段的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安县河湖管护中心
地址:靖安县环城北路
联 系 人: 黄义松
电 话: 19168477256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天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康乐街道城东路600号(和谐佳园)46栋203
联 系 人:辛先生
电 话:18162206001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划分 | 批复总投资(万元) | 招标金额(元) |
1 | 靖安县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仁首镇7标段 | 14792.93 | 18328044.94 |
10、特别说明:
10.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10.2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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