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龙门村委自来水安装工程已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龙门村委自来水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5353001建设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龙门村委(大龙门村、小龙门村)建设规模: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龙门村委自来水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新安装给水管道施工,包含管道沟槽开挖及回填,拆除原路面及恢复,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砌筑井等内容,经备案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493.77万元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招标人应组织专家论证且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压缩定额工期增加费】。招标范围:经备案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5353001001,标段(包)名称: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龙门村委自来水安装工程(备注: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例如:将单位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等分解发包)。设计单位:桂林市兴华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 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的除外)。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24年1月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含)以上市政自来水给水管道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业绩证明资料以录入“桂建云 ”为准。(如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能作为业绩使用)。 (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指标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②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多标段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由同一人拟任不同标段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的除外)。 | ||||||||||||||||||||||||||||||||
3.5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链接])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 ||||||||||||||||||||||||||||||||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2026年09月24日17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链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址: [链接]),通过互联网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认可的数字证书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上传。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将予以拒收。5.3 未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办理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链接])查看。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链接]。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81/BidOpening/%EF%BC%89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5.5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edge、谷歌、火狐、华为等浏览器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81/BidOpening/%EF%BC%89%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5%8C%85%E5%90%AB%E2%80%9D%E7%A7%BB%E5%8A%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F%BC%89%E5%85%A8%E5%9B%BD%E4%BA%92%E8%AE%A4APP%E2%80%9D%E3%80%81%E6%95%B0%E5%AD%97%E8%AF%81%E4%B9%A6(CA)%E5%92%8C%E2%80%9D%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F%BC%89%E7%99%BB%E5%BD%95%E3%80%82%E4%BD%BF%E7%94%A8%E2%80%9D%E7%A7%BB%E5%8A%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F%BC%89%E5%85%A8%E5%9B%BD%E4%BA%92%E8%AE%A4APP%E2%80%9D%E6%8A%95%E6%A0%87%E7%9A%84%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F%BC%8C%E8%AF%A6%E8%A7%81[%E9%93%BE%E6%8E%A5]%E3%80%82%E4%BD%BF%E7%94%A8%E2%80%9D%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6%8A%95%E6%A0%87%E7%9A%84%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F%BC%8C%E8%AF%A6%E8%A7%81[%E9%93%BE%E6%8E%A5]%E3%80%82 5.6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数字证书(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CA)解密。 | ||||||||||||||||||||||||||||||||
6. 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龙门村委自来水安装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注: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计量周期已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 ||||||||||||||||||||||||||||||||
8. 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链接](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9.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1。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联系电话:0773-3810165。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链接]。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12.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 ||||||||||||||||||||||||||||||||
2026年09月24日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