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ST-RXTS-JL2标段(二次招标)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69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112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G15沈海高速江苏段起点自赣榆鲁苏省界,终点于太仓(苏沪省)界处,沿途共涉及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和苏州市四地市,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纵一”的组成部分。本次韧性提升范围涉及到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K1183+783~K1216+183),起点自小海枢纽,终点至董浜枢纽,隶属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管养。
项目起于通启高速公路小海枢纽,止于苏嘉杭高速公路董浜枢纽,全长32.4公里。2008年5月建成通车,至今已通车运营接近17年。全线设有竹行互通、苏通大桥服务区、张江互通、常熟港互通。设计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其中南北接线段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中央分隔带宽度3m;跨江大桥段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桥梁宽度34m。
2.2招标范围
ST-RXTS-JL2标段(二次招标)招标范围为苏通大桥主桥钢箱梁疲劳裂纹承载力韧性提升项目、主桥钢箱梁耐久性韧性提升项目、主桥塔端阻尼器使用性能韧性提升项目、主桥索塔耐久性韧性提升项目和主桥斜拉索抗火性韧性提升项目的监理服务。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开始监理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要求、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 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B.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跨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单跨不小于800m悬索桥施工监理项目(含维修加固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3C/p%3E%3Cp%3E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BD%93%E6%97%A5%EF%BC%8C%E6%9C%A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类别)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持证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
B.总监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总监应在单跨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单跨不小于800m悬索桥施工监理项目(含维修加固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
3.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8C%E5%9C%A8%E9%A6%96%E9%A1%B5%E5%B7%A6%E4%BE%A7%E2%80%9C%E6%8B%9B%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2%80%9D%E4%B8%AD%E7%82%B9%E5%87%BB%E2%80%9C%E9%A2%84%E7%BA%A6%E7%AE%A1%E7%90%86%E2%80%9D%EF%BC%88%E2%80%9C%E7%94%B3%E8%AF%B7%E9%A2%84%E7%BA%A6%E2%80%9D%E6%97%B6%E8%AF%B7%E5%8A%A1%E5%BF%85%E7%95%99%E4%B8%8A%E6%89%8B%E6%9C%BA%E5%8F%B7%E7%A0%81%EF%BC%8C%E4%BB%A5%E4%BE%BF%E8%81%94%E7%B3%BB%EF%BC%89%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AF%8F%E5%A5%97%E5%94%AE%E4%BB%B70%E5%85%83%EF%BC%8C%E5%9B%BE%E7%BA%B8%E6%AF%8F%E5%A5%97%E5%94%AE%E4%BB%B7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东路1号
联系人:陶佳仪
电话:051252655999-338907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7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曹彬彬、杨海峰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预约参加标段数不限。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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