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1-01377
项目名称: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9000
最高限价(元):489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2.采购单位:盖州市陈屯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盖州市陈屯镇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位于陈屯镇水峪河(富民桥-镇界),治理河道长度约为4km,总占地面积约为9.5万m2,约142.6亩。本工程采用“河道湿地+生态缓冲带”工艺,其中河道湿地面积约39100m2、生态缓冲带面积34600m2、溢流堰6座。
本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生物滞留塘14540m2、人工水草7270m2、河道砾石床8670m2、基底改良11680m2、水生植物11680m2、溢流堰6座、生态缓冲带34600m2、生态边坡修复29820m2。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具体服务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内容
1、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2、成果文件的组成
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纸、项目概算等。
3、成果文件的深度
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标准。
4、特殊说明
中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见合同条款。
(2)电子版的要求:见合同条款。
(3)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4、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盖州市陈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盖州市陈屯镇和平村
联系方式:0417-7152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024-86856767
邮箱地址:lnds86856767@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317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玉红、吕亚男、周洪、张立娜、周威
电 话:024-8685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