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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9号路延伸段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省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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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9号路延伸段新建工程 JSZC-320703-HYXG-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3-HYXG-C2025-0001 

项目名称: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9号路延伸段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45090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8.45091万元 

采购需求: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9号路延伸段新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行为等承诺文件(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承诺书”),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四)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6-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连云区开标二室B2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注★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22号

联系人:孟湘彭

联系电话:18861355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海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银泰泰达大厦A座6楼603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851494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85149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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