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货物
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货物
,
以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
[2025]9号(2501-130283-89-05-660330)
批准建设,
招标
人
为
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
招
标项目
资
金
来自
财政
,
出
资
比
例为
10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对
污水处理设备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
G1302832500442001
2.
项目名称:
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货物
3.
项目地点:
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院内
4.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反冲洗池等构筑物,购置安装砂水分离器、旋流沉砂器紫外线消毒器、巴歇尔槽、提升泵、回流泵排泥泵、潜水搅拌机、一体化加药装置、多介质过滤器、风机、二沉池组件等污水处理设备。鼓风机房、过滤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电气及自控系统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1500m"/d,建成后处理能力达到4500m/d。
5.
交货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
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6.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7.
预
算
价:
2803785
元;
8.
最高限价:
2518000
元;
9.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0.
评审方式:远程、异地、分散、盲评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12
、招标范围:
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
污水处理设备
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
第五章供货要求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
应的
供
货
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
的投标。
2.
相关政策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良好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4.
业绩要求:
/
5
.信用要求:1)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被列入上述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该内容在资格评审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通报评标委员会。
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6.其它要求: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 一个
制造商(生产厂家)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登陆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
5
年
8
月
1
日
8
:
3
0
至
202
5
年
8
月
7
日
17
:
30
止
(北京时间)。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
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迁安市滨河社区三区小区内
邮编:
064400
联
系
人:
赵京
电话:
0315-7896765
电子邮箱:
zhaojing03et@qq.com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迁安市永顺街道中三元街
13号
邮编:
064400
联
系
人:
蔡雪兵(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5-7680008
电子邮箱:
hbdtyxgs@163.com
202
5
年
7
月
30
日
1
、
其它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2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蔡雪兵
,联系电话:
0315-7680008
。
3、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
电话:
0315-7639727
;
邮箱:
qazbb
763
9727@163.com
4、其他公示内容
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2)本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供应商。收费金额:900元。
6、
特别提醒
1)
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
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强化评标阶段串通投标线索认定和查处。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
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不同投标人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误一致两处以上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经询问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后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