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盱眙县马坝镇东北片区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的答疑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答疑文件包含两部分内容1、2026 年 10 月 16 日已发布的《盱眙县马坝镇东北片区 30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全部澄清更正内容;2、各潜在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的统一答复。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生效时间,本次答疑文件仅将前述更正公告内容作为可下载书面文件补充上传至交易平台,配套增加投标人疑问答复。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不改变原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予顺延。 本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条款与本答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本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GQCG-2026090016-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盱眙县马坝镇东北片区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保函(保险)递交方式:如采用保函(保险)递交方式的,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信用承诺书递交方式:如采用信用承诺书形式的,信用承诺书需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署并提交“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模板不得修改,亦不可增加其他描述,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2)开户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以系统生成为准)
选择递交方式为数字人民币的,户名及编号如下。
数字人民币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0032000021138153
4.保证金打款成功后,请及时向招标人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联系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
5.打款注意事项:
(1)打款必须从企业基本户打款。
(2)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
(4)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6.采用保函(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
澄清为: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保函(保险)递交方式:如采用保函(保险)递交方式的,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信用承诺书递交方式:如采用信用承诺书形式的,信用承诺书需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署并提交“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模板不得修改,亦不可增加其他描述,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2)开户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银行账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4.保证金打款成功后,请及时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联系电话:051788222728
5.打款注意事项:
(1)打款必须从企业基本户打款。
(2)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
(4)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6.采用保函(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
(二)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建筑业企业动态资质核查条款,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载明: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因省外建筑业企业相关动态资质信息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无法查询,针对省外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企业动态资质核查调整为: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及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官方平台公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信息作为核查依据。省外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上传对应官方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信息截图及网页链接,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1 项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中,技术标材料仅勾选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疏漏,与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内容不一致。
现澄清修改如下:
1. 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技术标条目予以补正,增加勾选 ☑方案设计文件。
2. 明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方案设计文件” 章节要求编制方案设计文件,作为技术标组成内容,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模块对应节点。
3. 评标规则不变:方案设计文件对应评标办法中 20 分评审项;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的,该评审项不得分。
其余相关条款不变,请各投标人按修改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不采用暗标评审,但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6 条否决投标条款第(22)项中残留 “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 表述,存在条款冲突;电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模块显示 “技术方案(暗标)” 为平台系统固定模板名称,并非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
现澄清修改如下:
1. 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6 条否决投标条款第(22)项中“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文字内容,消除条款之间的矛盾。
2. 明确:本项目不执行暗标盲评评审。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文件中可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身份信息,不会因出现上述身份信息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澄清为:1.投标人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3000万元及以上且直流侧光伏装机容量≥105MWp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工程投资额在33000万元及以上且直流侧光伏装机容量≥105MWp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3000万元及以上且直流侧光伏装机容量≥105MWp集中式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中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的证明材料为准。
(4)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5)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或牵头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3000万元及以上且直流侧光伏装机容量≥105MWp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工程投资额在33000万元及以上且直流侧光伏装机容量≥105MWp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3000万元及以上且直流侧光伏装机容量≥105MWp集中式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在该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中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的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或牵头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6)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方案设计说明
现澄清修改如下: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5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5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5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5分)
三、投标人提问及统一答复
问题一、请提供项目红线,1:1000测绘图?
回复:后续在更正公告中发布提供红线,1:1000测绘图因涉密不便
公开发布
问题二、请提供项目接入方案?
回复: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报审、协调对接电网、直至取得接入评审意见另外委托。EPC总承包人负责完成并网手续相关内容。
问题三、设备选型是否根据可研确定?
回复:可研仅作为项目方案参考基准,设备选型不完全强制照搬可研参数。投标人可以开展技术优化,但是设备参数、性能、寿命、质保条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可研、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电网并网要求;主要设备应在招标文件给定参考品牌库内选型;若选用参考品牌外设备,按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章节中“选用参考品牌外产品”的要求提交完整证明材料。优化后的方案须满足并网验收、全容量发电指标,施工图阶段优化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
问题四、项目地50年一遇洪水位数据?
回复:招标文件不提供场址50年一遇洪水位成果。中标承包人勘察阶段须完成洪水位、内涝、水文条件专项复核,光伏场区、升压站建构筑物、设备基础标高必须满足防洪排涝规范及当地水利部门要求,相关勘察、计算、工程处置费用全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投标阶段自行评估场址水文风险。
问题五、电气一次:是不是一期标段把升压站内所有设备(含二期、三期)一次上齐,还是一期预留位置放置在二三期标段中;对侧间隔是否在本标段范围内?
回复: 1)升压站设备土建按整个300MW总规模一次性建成;
2)对侧间隔属于本一期标段范围;
问题六、设备参数和选择是否要完全按照可研文本设计,是否可以优化?
回复:可研为方案参考文件,投标人可以做技术优化,但优化后技术指标、设备性能、安全裕度、并网条件不得低于可研、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得降低电站发电量指标、系统效率PR≥80%等硬性指标;主要设备选型遵循招标文件品牌要求;施工图阶段优化方案须报招标人审核确认,因优化产生的所有风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问题七、电气二次:是否可以提供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评审意见(如有)?
回复: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报审、协调对接电网、直至取得接入评审意见另外委托。EPC总承包人负责完成并网手续相关内容。
问题八、是否遗漏《附件二、技术规范书》,如遗漏,请提供附件二?
回复:招标文件不存在遗漏附件二《技术规范书》,本项目设备技术要求以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推荐主要设备品牌规格表全部内容为准,不再单独提供独立“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问题九、请明确光伏场区的视频监控系统(主机及屏柜等)是否独立配置,还是将光伏场区的视频监控摄像头接入升压站的视频监控系统主机?
回复:光伏场区所有摄像头、前端设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光伏场区视频监控全部接入升压站视频监控主机平台,不单独设置场区独立主机及屏柜,系统满足安防、电网、电力监控、运维要求,实现统一存储、统一管理,全部软硬件、线缆、通讯、调试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
问题十、招标文件中价格标格式不含建筑工程清单格式,请问招标人是否可以参考安装工程清单编制?
回复:本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可研报告中已列明相关建设内容。相关报价投标人可自行拓展编制,所有建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问题十一、1、我公司及分公司已按照国家及地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公司部分员工由分公司缴纳社保,请问由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是否认可? 2、招标公告中显示一期工程范围包含送出线路,同时给出了一期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但招标文件前附表1.3.1招标范围中并未明确是否包含送出线路,经核实目前江苏省新能源电站送出线路均为电网出资建设,请核实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送出线路,给定的最高限价中是否包含送出线路限价,若包含请提供接入批复与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报告以便进行报价。 3、招标公告中对临时用地及费用协调做了明确:道路租地、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复垦、设施迁移及树木砍伐属于投标人职责。仍需明确征地范围:1.临时用地中的地埋电缆沟征地;2.集电线路的塔基征地;3.征地后的池塘清淤工作。上述三项内容的归属需明确。 4、可研中要求35kV集电线路全部采用电缆地埋形式,后期设计是否可以采用架空与直埋结合方式? 5、升压站内既有建筑物未拆除,需要明确由哪方来拆除,工程量如何确定? 6、经过踏勘,发包方提供地块部分属于水库管理范围,请明确是否可用?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方提供红线变更造成承包方的设计及施工工程量增加,发包方是否按照实际损失进行增补费用?
回复:1、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视同总公司缴纳,而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
2、本次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包含送出线路,从观音寺中学升压站接入戴楼变,接入方案已报电网公司审查,最终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3、①建设过程中需求产生的地埋电缆沟对应的临时用地租地、青苗补偿、复垦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②建设过程中需求产生的集电线路塔基涉及的临时用地租地、青苗补偿、复垦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③池塘清淤:光伏厂区的池塘清淤工作已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可研仅作为方案参考基准。在满足电网并网要求、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安全运行条件前提下,投标人自行考虑,但相关方案须经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相关费用、风险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5、升压站选址已避开既有建筑物,暂不涉及建筑物拆除工作。
6、①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红线范围图随答疑公告附件发布,地块在红线范围内部分可用于本项目建设。投标人投标阶段须充分研判水库管理范围相关水利管控要求,充分考虑审批、施工限制条件,相关风险及费用纳入报价。②本期装机容量为106.56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范围均在一期范围内,如特殊原因涉及施工范围就近微调,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增补任何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问题十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可以采用-信用承诺书,招标文件151页提供了信用承诺书的格式,但是格式中有一句话“符合以信用承诺替代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现自愿使用信用承诺书作为免 缴投标保证金证明”。 疑问:招标文件并未对适用信用承诺书的情形给出规定,请问具体的情形或者达到适用信用承诺书的条件是什么?
回复:本项目信用承诺书无额外前置准入条件,所有投标人均可自主选择使用信用承诺书方式替代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严格使用招标文件给定的信用承诺书模板,按要求签署后编入投标文件,即视为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
问题十三、请问招标代理方一般开标多久前生成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文件。
回复: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已在变更(澄清)公告更正,请关注投标系统。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不提供详细工程量清单文件。
问题十四、1.能否提供基础资料:红线范围(CAD或KML文件)、总平面布置图(CAD文件)、可研报告附图、地形图测绘资料。 2.可研报告描述:“本工程光伏厂区部分第一期计划利用#16 区域内朱楼村、九里村等部分坑塘建设光伏直流侧装机容量不低于132.2352MWp,交流侧容量不低于106.56MW”。但招标文件中未出现“不低于”的相关表述。请明确本项目直流侧及交流侧的容量要求。 3.招标文件第4页: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并网发电、运维及培训、服务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深化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的编制等(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包含了一、二、三期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范围见发包人要求。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是否有误,是否应为只包含一期设计工作? 4.能否提供可研工程量清单? 5.能否提供洪评报告?
回复:1、项目红线范围图随本次变更(澄清)公告附件一并发布;1:1000 测绘地形图涉密不予公开发布;总平面布置、可研附图由投标人依据红线、可研文本自行深化设计。投标人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充分掌握场址现状条件。
2、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本项目一期直流侧装机容量不低于 132.2352MWp,交流侧容量不低于 106.56MW,该指标作为硬性考核指标,投标人方案不得低于该规模要求,详情参考可研报告。
3、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勘察设计费 816.45 万元,已包含本项目一、二、三期全部勘察及设计工作。 ① 工作内容:包含项目一、二、三期对应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现场配合服务、设计变更、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勘察设计相关工作,满足项目一、二、三期工程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全部勘察设计服务。②工作量说明: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项目场地条件、一 / 二 / 三期建设规模,自行踏勘、综合评估全部勘察设计工作量。816.45 万元为一、二、三期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对应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时须统筹考虑一、二、三期所有勘察设计工作,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人勘察设计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勘察设计相关费用。 ③报价提示:投标人须充分理解本项目勘察设计范围为一、二、三期全部工作,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的所有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4、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程,请在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可研报告查询。
5、不对外提供洪评报告。
问题十五、根据招标文件1)1.4.14 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的办理;2)工程承包范围:6(6)其他:[链接]、环评、水保、安评、土地、林业、电网接入等所有审批手续办理。3)[链接]。综上:请招标明确:1)这里的土地证以及不动产权证指的是升压站的建设用地吗?2)承包人办理项目备案具体指的是备案什么文件?3)一切手续指的是什么类型具体什么手续,含送出线路的手续吗?
回复:1、本项目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施工许可证指的是升压站的建设用地;
2承包人办理项目备案指的是竣工备案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工作。
3、办理的手续指的是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须按规定办理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夜间施工、材料及机械进退场、城区道路通行许可、环保、环卫、市容、现场噪声、排污、排水、街道、交警、派出所和周边居民单位的协调工作、并网等,包含送出线路。
问题十六:(1)招标文件显示:承包人办理:1.4.14 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 请问:本条所涉及的必须以招标人名义缴纳的费用(如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升压站建设用地的清表赔偿等)是否由投标人负责洽谈,并且算在投标总费用内? (2)招标范围中:(6)其他:临时用地方案设计、费用协调、保证金缴纳。 请问:费用协调指的是什么?保证金缴纳指的是什么保证金? (3)从招标文件以及官网查询情况来看,手续办理量较大,其中涉及到大量的第三方招标、行政程序等,请问:100天的工期是否包含了手续时间?如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手续办理时间滞后,是否涉及违约? (4)招标范围中:(7)运维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光伏电站进行运行管理和维护,保障其安全、稳定、高效发电(含免费两年且运维保底发电量不低于可研数据的 90%)。系统效率PR值不低于 80%。请问:如低于80%会产生什么违约责任。 (5)招标文件中: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另行确定,承包人无条件响应。请问:如因发包人原因拖延移交,导致结算周期变长。改如何处理?
回复:1、与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施工许可证等由招标人办理,投标人可自行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补偿费等。2、费用协调包含但不限于与村民的沟通,施工便道协调等。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因素。
3、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手续办理时间滞后,需经监理和甲方确认。4、相关违约责任最终以签署的合同约定条款为准。5、按国家验收规范执行。
问题十七、1、升压站征地、光伏场区的租地与青苗补偿是否都由业主方负责,由于征租地原因导致的工期滞后是否与承包人无关。 2、请提供升压站与光伏场区水文气象报告。 3、请明确升压站与光伏厂区用地范围,提供kmz文件以及地形图和用地红线。 4、请提供本项目前期可研报告附图(含升压站和光伏场区)。 5、请提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6、请问本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是否有型号或功率范围要求,若有,请提供要求。 7、招标文件中系统效率PR值不低于80%,是否为总系统效率。 8、根据可研,光伏厂区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型线路接入升压站,考虑到鱼塘较为分散,是否可以改用架空线路。 9、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附件二技术规范书下无内容,请问是否有单独的技术规范书附件或其他技术要求文件。
回复1:、升压站征地、光伏场区租地的相关工作由业主方负责,因建设需求产生的临时用地租地、青苗补偿、复垦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时间滞后,需经监理和甲方确认。
2、不提供水文气象报告。
3、后续在澄清公告中提供相关红线图。
4、相关文件已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可自行勘探升压站和光伏厂区现场。
5、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不提供详细工程量清单文件。
6、详见招标文件。
7、参照IEC标准
8、投标人根据施工情况自行考虑。
9、招标文件不存在遗漏附件二《技术规范书》,本项目设备技术要求以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推荐主要设备品牌规格表全部内容为准,不再单独提供独立“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问题十八、我方研读招标文件,现提出以下几点疑问: 1、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最多 3 家单位投标,但招标文件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模板仅设置牵头方、成员方一两个主体。 现请问:若联合体由 3 家单位组成,是否可以在原模板基础上增加成员方二相关内容及签章栏? 2、能否提供升压站及一、二、三期场区矢量范围(位置坐标),升压站可研电气附图、土建附图、站内预制舱平面布置图及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图? 3、本项目是否勘察设计范围包含一、二、三期全部设计工作;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及调试工作只包含一期范围? 盼书面回复。
回复1、可以在原模板基础上增加成员方二相关内容及签章栏。
2、本期矢量图随澄清文件发布,二期三期暂不便公布。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升压站可研电气附图、土建附图、站内预制舱平面布置图及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图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是的。
问题十九、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土地交付计划,需要确定最后一块土地的移交时间?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大体开工时间,请明确,如中标公示后多少时间内开工,方便投标方提前策划?
回复:1、土地交付招标人负责,满足投标人施工进度需求。
2、具体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2、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事宜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3、本次澄清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请各位投标人悉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盱眙晖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58617740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朱先生、张女士
电话:15968687706、18857116726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答疑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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